2014年3月發了一篇文章後沒再發文,這四年我們在做什麼?
四年裡發生了很多事,我們一件件說。
民國103年5月蜜莉終於結束了偽單親的生活,正試進入真正單親生活。
為什麼說是偽單親,蜜莉媽和樺妹妹爸早就分居,談了五年的離婚對方都不願簽字。
有人說離婚是責任,離婚就是不負責任。
我22歲結婚,31歲協議分居,36歲離婚
娘家有爸媽、二個弟弟。
婚後住夫家近10年,夫家是四代同堂,爺爺奶奶、公婆3個小叔同住。過年過節還有四位叔叔會回來小住。
我和很多媳婦一樣,訂婚後就想著如何做個好媳婦。
從訂婚到婚後都一直想努力的扮演好這個角色,忍耐老公家人們的無理要求,只因要做一個好媳婦。
婚後有許多因素而住家裡,婆婆有很多規定,不喜歡我用她的冰箱,所以我幾乎不用冰箱,如果真的需要冰東西,叫老公去用。
奶奶、婆婆說衣服等東西要用手洗,我連三人大床單、毛毯都乖乖用手努力刷洗,冬天也這樣用手洗。
夫家沒熱水器要用傳統爐灶燒木起火洗澡,過年過節也要用來做糕點。
我在諷刺中學會起火起灶、撿柴、鋸木。
從不太會煮的小姐,到煮的比婆婆強。
大部份家庭孩子結了婚,父母親都希望能早點當上爺爺奶奶,而我的婆婆是少數的例外。
我是屬於入門喜,就是結婚當天受孕(婚後一個多月檢出懷孕,醫生推算日子說的)。
原本以為公婆會很開心,結果是婆婆勸我還年輕,先賺錢有錢了再懷孕,她有意無意暗示我拿掉孩子(原本我也有意這樣做),老公和我娘家爸媽卻反對我拿孩子,希望我生下來。
懷孕初期婆婆就常找麻煩,還莫明被安了數個罪。
首先被說是小偷,又被說ㄎㄧㄤˋ腳、不孝、頂嘴、嬌女等等…罵名。
因為我沒聽婆婆的話把孩子拿掉,某天婆婆當著公公小叔們的面很生氣說我是小偷,偷他們家的水果藏房間不讓其他人吃。
她指責的水果是我娘家母親擔心我害喜嚴重無法正常進食,特地買來給我吃,拿回來的時候我有跟婆講,還曾問她要不要,婆說我媽疼女兒買,她不用了。
事後婆卻汙衊我,我的辯解給大家聽,卻婆轉移罵我:有什麼老母教出什麼女兒,有ㄎㄧㄤˋ腳的老母,女兒麻很ㄎㄧㄤˋ腳。對長輩應嘴應舌妳家有家教嗎?
我氣回:妳可以罵我,可以說我,妳不行說我的父母,我的事妳不用扯到我爸媽。而且我又沒有錯。我沒拿沒偷妳們家的東西。
她更大聲告訴我:嫁進來我們家就是是我們家的人,要聽我的話,我叫妳去東妳不能去西,我叫妳站著妳不能坐,要回後頭,我說可以才能回去。妳父母不會教囝,我來教妳。
老公拉了拉我,替我說話為我和他媽爭理,他也被罵妻奴,沒路用的查甫人,被妻騎在頭上等等的話。小叔在旁扇風點火,公公沒說話。
最後結果我被趕出去,我回娘家住一陣子,又在外面租房一陣子。
記得生產那天,因為羊水破3天又生不出來,孩子與我都處於危險狀態,醫生說要緊急開刀,丈夫很慌不知所措,打電話給公婆,第一通婆婆說:生孩子是你的事。掛了電話。
第二通婆婆說:你們憑什麼生孩子,你們有夠錢養嗎?有房子嗎?又掛電話。
第三通丈夫說要找公公,婆婆卻說:你爸睡著了,你不要再打來,生孩子是你們的事,跟我們沒關係。
第四通打給了我媽,我媽馬上趕來,我意識清醒護士要我簽手術同意書。
因為我和孩子可能會死亡,醫生又問如果緊急情況,要媽媽還是孩子,我媽說要保大人,當時我在單子上寫保孩子,我自己簽的名,如果死亡不急救,遺體捐出。
(還好母女平安,我才能在這和大家講故事)
寶寶出生後第三天公公婆婆才來,公公來說服我丈夫要我回去做月子。
他說寶寶是家族第一個第四代孩子,一定要回去,不然會沒面子。
而婆婆來不是為寶寶或我,是來要我住院期間幫她多拉點保單(她是做保險的)
娘家媽媽是殘障者,不想讓媽媽太辛苦,又沒有錢住月子中心,所以還是回婆家做月子,可想而知這月子做的不怎樣。
就這樣在夫家一待近十年,剛開始不太會煮食被罵被唸到煮的比婆好吃,婆又說要和我們一起分開煮,(同一個廚房,奶奶、婆婆各有自己的廚具,又要我自己找一角自創自己的廚角,這不會太擠了嗎?好…順婆意,我去和奶奶商量,跟她同伙,婆婆又不高興了,說奶奶是外人,我卻對一個外人好,但對我來講妳們倆個都是外人。)
從一個什麼都不會,到自己會做傳統糕點(舉凡蘿蔔糕、甜粿、發糕、粽子、圓仔、油飯、草仔糕、饅頭、包子等等…)我都會,但婆家依然不滿意。
壓死我婚姻的最後一根稻草
丈夫因肺腫瘤需要開刀,當時我才剛懷二胎9週大,家庭、醫院兩邊跑。
起初妹妹請婆帶,沒幾天婆嫌妹妹會尿床會哭等理由不幫忙帶,於是我醫院、學校、家裡三邊跑。
老公住院三個星期,醫藥費扣除健保還要3萬多,錢不夠不能辦出院,告訴公婆,只回我他們沒錢,不要向他們借。他們有錢幫其他小叔,沒錢救我們,我到處去籌錢。最後還是我娘家弟弟借我錢。
老公出院後第四天,我要去婦產科回診準備要領媽媽手冊,醫生卻測不到寶寶心跳,胚胎停止成長了。聽到這裡我已經崩潰,從妹妹出生後,盼了快九年的孩子就沒了。
醫生說有很多原因,安慰我別想太多,因為胚胎過大,需要手術刮除,安排隔天手術。
回去婆家老公告訴了婆婆這件事,坐在樓梯哭的我聽到婆婆問丈夫:是誰說的?你老婆說的嗎?
丈夫說:是醫生。
婆又問:確定是醫生說的?孩子是你的嗎?
聽到這我心更痛了,慢慢走回房間,其他什麼都聽不到了。
記得手術那天是端午節前夕星期五,再來可休四天連假,我媽知道婆家不會為我做小月子,叫爸爸開車來載我和妹妹回娘家,因為妹妹還要上學,第四天下午爸爸又載我回夫家,婆婆一直罵我沒告知就帶孩子走,讓他們一直在找孩子,我根本沒體力和她辯解,牽著孩子回房。
後面一個多月我不知道怎麼過的,就知道眼淚停不下來一直流,飯吃不了,也睡不好。
直到他對我說:我們分居吧!妳帶妹妹回娘家住。
聽到這話我笑了,我們一起辦理孩子遷戶、轉學手續。
協議分居一年,一年內他要找到固定工作,等他有能力搬出來我們再繼續同住,如果他沒辦法穩定家的基本生活,再另做協議。
我與妹妹開始新的生活。
分居5年發生了很多事,最後我還是訴請離婚,放棄所有一切,獲得妹妹監護權,從分居、離婚到現在,夫家人沒有來看過妹妹,也沒拿過半毛錢給妹妹當教育費或養育金。我不捨望他們會對我們好,從孩子出生後,他們也沒付多少責任。
記得婆婆說過的話:查某人有本事生孩子就要有本事自己養,不要想著靠男人幫妳養孩子。
我靠自己養我的孩子,我也把他丟回去給他的爸媽自己養。
蜜莉從來不是一個堅強的女人,只是為了孩子我必須要強。
偷偷告訴大家,其實是樺妹妹提出離婚要求的。她說離開那個人我們才會有真正的幸福。
